本节全文由西朗科技渠道部编制,所有解释权归西朗科技所有
第一节 代理体系
西朗科技代理体系分为地区总代理、普通代理商、经销商三级。
以地级市为基准,原则上每个地区最多发展一家地区总代理 ( 如有特殊需要,需要发展第二家时,必须经过第一家地区总代理的认可 ) ,最多两家普通代理,经销商不限。
有地区总代理的地区,西朗科技不再直接销售产品,行业及展会等特殊情况除外。
地区总代理负责发展该地区的下级分销商,价格、售后服务要遵从西朗科技的有关条款规定,否则,造成地区市场价格混乱、售后服务质量无法保证等后果的,由有关地区总代理负责,同时西朗科技有权收回在当地的授权。
西朗科技将在合适地区建立办事处,配合各地代理商开展工作。
第二节 代理资格
所有西朗科技合作伙伴必须具备合法性,持有效营业执照,经营范围包括软件产品的销售,持有效税务登记证、法人代码证和银行开户许可证。
经销商:
个人或与电脑相关的 IT 企业;
对西朗科技的信息动态公示平台、公示子系统、会议管理等产品较为了解,愿意经销西朗科技软件产品;
普通代理商:
在本地区具有一定客户资源的软件和 IT 产品销售或代理的企业;
在本地区具有一定广告能力、市场拓展能力的软件和 IT 产品分销商;
地区总代理:
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,注册资金 50 万元以上,人数在 5 人以上,有专职人员负责西朗科技的推广宣传工作。
在本地区从事软件销售、代理两年以上经验,发展目标以 IT 行业为主的企业;
在本地区具有丰富客户资源和销售渠道,及一定广告宣传推广,市场拓展能力的软件和 IT 产品代理商;
在本地区承诺只销售西朗科技一家品牌。
第三节 渠道理念:
西朗科技诚邀合作伙伴加盟,共同建立持续发展的利益共同体。
我们的渠道理念是“平等互利、共享商机”,在双方相互信赖的基础上,实现“双赢”。
我们的口号是“让合作伙伴获取比我们更多的利润”。
我们将与大家建立和保持真诚的合作,推行合作营销,提供性价比更高的软件产品和更全面的技术服务;同时逐步完善培训体系,提高渠道的战斗力。